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2|回复: 0

消防法:人员密集场所

[复制链接]

2989

主题

1

回帖

1200

积分

超级版主

积分
1200
发表于 2026-3-14 17:28: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archask.com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视频号
  • 关注抖音号
www.archask.com问筑 © 2001-2026 Discuz! Team. Powered by Discuz! W1.5 蜀ICP备20022646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