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8|回复: 0

建筑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设计的,除受到责令停止

[复制链接]

2989

主题

1

回帖

1200

积分

超级版主

积分
1200
发表于 2026-3-14 16:19:5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建筑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设计的,除受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外,还可处以下列哪项罚款?[2007-85]
A合同约定的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
B10万一30万元
C违法所得2一5倍
D10万元以下
正确答案:A
解析:
《建设工程察设计管理杀例》弟八东连仅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具资质寺计只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劳。

关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走召走成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导业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archask.com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视频号
  • 关注抖音号
www.archask.com问筑 © 2001-2026 Discuz! Team. Powered by Discuz! W1.5 蜀ICP备20022646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