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 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的通知
注建〔2021〕3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全面实施《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做好相关考试科目的衔接和考试成绩的认定,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现予发布实施。 附件: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
原文:
http://www.pqrc.org.cn/Details/Publish_Details_Form.aspx?RowGuid=8125418d-9eee-45fb-a517-bee6592c09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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