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给屋 发表于 2026-3-14 16:13:34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而造成设计的停工,发包人应当:[2006-69]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而造成设计的停工,发包人应当:
A撤销原合同,签订新合同
B说明原因后不增付费用
C按照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D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设计费
正确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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